各校外教学点:
为确保2022级高起本及此前各年级遗留未毕业学生,毕业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工作规范、有序、按时完成,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点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传达到每一位相关学生。
一、工作分类与时间安排
各教学点按学生类型,组织学生将论文提交至网学平台对应批次,并严格遵循以下时间节点:
(一)申请2027年1月毕业学生(毕业论文)
1.提交批次:网学平台 “2026秋季毕业论文” 批次。
2.在籍学生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
3.教学点重点工作:
★只要提交论文稿件的学生,该教学点须及时、准确在平台录入论文成绩,并逐一核查,避免遗漏。
★所有成绩录入工作须于2026年11月11日17:00前完成。
★如有参加学位论文评审的在籍学生,可以暂不上传分数,最终评审成绩由学院统一上传。评审不合格、且要求放弃学位的学生,须在“2026秋季毕业论文批次”重新上传毕业论文稿件和查重报告”,再由各教学点录入毕业论文成绩。
★申请办理暂缓毕业的学生,教学点须督促其按规定提交毕业论文稿件、完成成绩录入后,再为其办理手续。
(二)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论文)
1.提交批次:网学平台“2026年10月学位论文评审”批次。
2.前提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方可提交学位论文参与评审。
(1)2027年1月拟本科毕业的学生;
(2)所有课程成绩均≥75 分;
(3)我校组考的三门学位课程成绩均≥75 分;
(4)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通过外语水平测试。
3.工作流程与时间:
★步骤一:报送评审名单。2026年9月21日-9月24日报送符合条件学生名单至我办(正式启动时间以三门学位课程成绩公布当天为准,公布后四天内完成报送)。
★步骤二:提交学位论文。列入评审名单的在籍学生,于2026年10月1日-10月15日在平台提交学位论文,逾期系统关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资格。
以上时间若有调整,以后续发布的《202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提示》为准。
二、论文质量与过程管理要求
(一)严守学术规范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科大教〔2025〕37 号)要求,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所有论文均需查重,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30%。严禁抄袭、买卖、代写、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具体可参考《武汉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术论文写作指导手册 》。
(二)强化过程指导
各教学点安排指导教师做好选题、开题指导,开展定期、有针对性的撰写辅导,加强进度督促,确保学生按计划推进论文工作。
(三)落实提交前审核
1.学生提交前,教学点须对论文格式、内容与质量进行初审。
2.各教学点需明确告知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逾期无法补交。
三、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处理流程
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一)评审标准:评审成绩≥ 60分为合格。
(二)结果反馈与处理:
1、初审合格:按后续通知向教学点提交电子版论文等相关材料。 2.初审不合格:须在结果公布后1周内修改论文,通过原批次重新提交并重新查重,待状态显示为“未评阅”后,方可进入复审环节。
2、评审机会说明:每位学生有初审和复审两次提交论文机会。
四、重要提醒与建议
请各教学点接到本通知后,及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提醒有学位申请意向的在籍学生,尽早启动论文撰写工作,保障论文质量。确保信息准确传达、过程管理到位,保障本次毕业论文与学位论文工作顺利完成。
